刘余莉教授:从《群书治要》浅谈依法治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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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录自:科注学习班(02-042-0133) 编号:02-042-03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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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:尊敬的师父上人、诸位法师大德,大家好!不肖学生分享的心得报告题目为:「从《群书治要》浅谈依法治国」。

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备受推崇的治国之道,但是如何全面的理解依法治国,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之间的关系,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。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全面认识依法治国的理念,不仅能使我们有选择的借鉴西方治国理政的经验,更能帮助我们规避西方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出现的问题。下面,我们就通过学习《群书治要》中的一句箴言,浅谈一下全面理解依法治国的问题。

「禁令不明。而严刑以静乱。庙筭不精。而穷兵以侵邻。犹钐禾以计蝗虫。伐木以杀蛣蝎。减食以中蚤虱。撤舍以逐雀鼠也。」这句话出自《群书治要》卷五十《抱朴子》。意思是:禁令不明确,却用严刑来平定乱象;朝廷对国家大事的谋划不当,却竭尽兵力去侵犯邻国。这就好像割掉禾苗以消灭蝗虫,砍掉树木以消灭蛀虫,吞下毒药以杀死跳蚤、虱子,拆除房舍以驱逐麻雀和老鼠一样。这句话是指,如果遇到问题不能向内求解,而是意气用事向外驰求,就会使问题愈演愈烈,最终自取灭亡。

「禁令不明,而严刑以静乱」。社会为什么会出现乱象?国家为什么得不到治理?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禁令不明确,也就是礼法制度不健全。人们不知道应当提倡什么、禁止什么,就会肆意妄为;做人没有伦理道德,就会出现人际关系的混乱;国家没有礼法制度,就会出现社会秩序的混乱。可见明确的礼法制度,对于治国安邦是至关重要的。

为什么会出现礼法制度不明的情况呢?第一,无法可依。导致禁令不明的首要原因,就是没有礼法可依。人们是非、善恶、美丑的标准混乱,没有行为准则,就会出现「一人则一义,二人则二义,十人则十义」(《墨子》)的状况。也就是说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、善恶、美丑的标准,却没有统一的道德观念。就像现代社会,「我高兴、我愿意」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。人们为所欲为,「只要我喜欢,有什么不可以」,社会怎么能不混乱呢?

对比之下,我们就能发现古人治国理政的智慧。在古代中国,任何一个朝代政权取得之后,一般不超过五年就要制礼作乐,使整个国家都有礼法制度可循。一切都有了标准,这样社会才得以安定。譬如,我们经常讲做人要遵循五伦、八德。在我们没有学习五伦八德之前,很多人说我自己很孝敬。曾有一个小偷被抓进了派出所,警员对他说:「你违法乱纪,你很不孝。」结果他很不服气,说:「你怎么知道我不孝?我这个人很孝敬,我对父母很好。」不学《弟子规》不知道「德有伤,贻亲羞」,都被抓进派出所了,还认为自己很孝敬,这就是因为不懂得做人的标准所导致的。

第二,朝令夕改。政令常常变化,而且没有连贯性,也会导致禁令不明。而朝令夕改的现象之所以产生,就是因为没有抓住治国理政的根本,致使问题层出不穷,而不得不修改政令。今人不能体会古人制礼作乐是源于本性里的自然之德,反而嘲笑礼乐制度是专制帝王奴役人民的工具,而师心自用的结果必然是政策的频繁更改。中国古人讲的「孝悌忠信、礼义廉耻、仁爱和平」是性德,是自然之道,它不仅是个人修身的标准,也是治理国家的原则;不仅在古代适用,在今天也适用;不仅能解决中国出现的各种问题,也能根治世界范围内诸如恐怖主义、环境危机等等问题。因此仁义礼智信被称为「五常」。为什么称为常?就是因为它是常道,永恒不变。但是由于我们对传统文化丧失了信心,不懂得遵循自然之道,而用自己的智巧制定了很多法令规章,却无益问题的解决,行不通时就要不断更改,这样就很难使禁令明确。

第三,禁令繁多。「少则得,多则惑」(《道德经》)。禁令繁复则会导致百姓迷惑。在《群书治要.盐铁论》中讲:「道径众,民不知所由也;法令众,人不知所避也」。道路多了,人们不知道该走哪条路;法令过多,老百姓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避免触犯法禁。「故王者之制法也,昭乎如日月,故民不迷;旷乎若大路,故民不惑」。因此,圣明的君主制定法令,如日月一样昭明,所以民众不会迷惑;像大路一样清楚明白,所以民众不会困惑。「幽隐远方,折乎知之;愚妇童妇,咸知所避」。即使是偏僻幽隐的遥远之地,愚昧无知的人,乃至妇女儿童,都知道什么是不法的行为而不去触犯。「是故法令不犯,而狱犴不用也。」这样就没有人违犯法令,而监狱和刑具也都用不上了。

法令过多会使人民迷惑,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?就是因为人们误以为社会乱象丛生的原因是法律不够严密,监督机制不够健全,却没有意识到伦理道德教育的缺失才是社会问题的根本症结。因此施政者就把精力放在制定法律法规上,而忽视了道德教育。譬如现在腐败现象很多,一些人就认为,西方国家因为有民主法制,腐败现象就没有那么严重,所以我们只要把西方的民主制度搬过来,腐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。

其实我们在向西方学习的时候,仅仅看到了西方重视法制建设的一面,而忽视了西方的民主法制得以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。从西方历史上看,西方的文化传统是一种宗教文化。它的政治制度维护了公平正义,但是仁慈博爱、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是由宗教完成的;也就是说,他们的社会治理也是靠两手抓,一手抓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,一手抓仁慈博爱的道德教育。但是我们在向西方学习的时候,仅仅看到了西方重视制度建设的一面,误以为把他们的制度照搬过来就可以解决中国的问题,却没想到会出现「异体移植」的弊端,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。同样的制度在西方国家能用得很好,一搬到中国就行不通了。譬如说,我们借鉴西方的民主制度来选举基层的村干部,但是村民的道德素质和理性能力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,谁给他的钱多他就去选谁,谁能给他提供便利,他就去投谁的票,结果出现了大量的贿拉选票、营私舞弊的现象。

看了这些问题,就让我们想到了孔老夫子所说的一句话,「其人存,则其政举;其人亡,则其政息」。如果领导者有德行,无论是什么样的制度,他都不会做出危害国家的事;相反,如果领导者自私自利、以权谋私,再健全的制度,他都能想方设法的钻空子来谋取私利。

西方著名的美德伦理学家麦因泰尔写了两本书,一本书是《追寻美德》,另一本书是《谁之正义?何种合理性?》。在《追寻美德》这本书中他就讲到:「对于法律的应用而言,它仅仅对那些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才有可能发挥作用」。换句话说,法律和规则是由人来制定的,如果立法者没有正义的美德,他只想到小集团的利益,不可能制定出公平合理的制度。而即使正义的规则制度制定出来了,还是要由人来推行,如果执法者没有正义的美德,也不可能把合理的规则推行好。所以麦因泰尔提出,「伦理学的任务不是去设计正义的规则和制度,而是要回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,把培养美德做为伦理学的主要任务」。他的这个观点在西方学界引起了普遍关注,也得到了强烈反响。

这样的观点,其实在几千年前中国古人的著作中就有所表述。在《群书治要.孙卿子》(《荀子》)之中指出:「法不能独立,得其人则存,失其人则亡。法者,治之端也;君子者,法之源也」。荀子认为,法不能够独立存在,只有有了正人君子、圣贤人,它才能够发挥作用;如果没有圣贤君子,没有正义美德的人,它就不可能发挥作用。所以,法律和制度是治理的开端和凭依,而圣贤君子是制定法律和推行法律的人。

在反腐败的过程中,人们一直都在争论一个问题:到底是制度更重要,还是人更重要?在《群书治要.傅子》上,用一句话就讲清了制度与人之间的本末关系,「明君必顺善制而后致治」,明智的君主一定是顺着好的制度,才能够达到天下大治的效果。「非善制之能独治也,必须良佐有以行之也」。但是,并不是说有了好的制度就一定能够实行,达到天下大治的结果,必须还要由贤良之士来推行好的制度。所以从这里我们看到了,中国古人并没有否定制度的作用,但是也不认为只要有了好的制度、礼法规则,就能达到社会和谐。

从历史上看,在夏、商、周三代都曾经出现过天下大治的局面,特别是「成康盛世」,周成王和周康王统治的时期,监狱四十年没有犯人,治理得确实很好。但是虽然这些礼法都记载在典籍之中,他们的后代子孙却不能身体力行这些教诲,没有按照这些礼法去要求自身,治理天下,最后也导致了夏、商、周的败亡。

所以,我们要认清社会乱象的根源,究竟是无法可依、法规不健全,还是法律法规已经设置好,但是人们却明知故犯?如果认为社会乱象产生的原因是因为法律的不健全,只是在法制的层面解决问题,就会导致「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」的现象,这是因为忽视了人心的治理。「不能止民恶心,而欲以刀锯禁其外,虽日刑人于市,不能制也」(《群书治要.袁子正书》)。不能制止人们作奸犯科的心,人的良心都泯灭了,欲望高度膨胀,在这种情况下,仅靠刑法止恶,即使每一天都在外面执行死刑,也不能制止作奸犯科的行为发生。

总之,如果重视法令的严苛,而不重视人心的治理,这个社会不仅治理不好,还会出现《汉书》上所描述的情形,就是「法出而奸生,令下而诈起。如以汤止沸、以薪救火,愈甚亡益也」。法律条文刚刚颁布,命令刚刚下达,欺骗、奸诈的行为就产生了。就是所谓的「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」,结果事态会愈来愈严重。

相反,如果重视道德教育,重视人心的治理,即使制度不是很完善,能不能制止作奸犯科的事情发生呢?在《史记》上记载,汉朝兴起之后,把秦朝的严刑峻法都废除了,力求宽宥;把过分文饰的东西也丢弃了,力求质朴。当时的法网宽疏得可以把吞舟之鱼漏掉,也就是说法律制定得不具体,用现在的标准看可能漏洞很多。但是就是因为重视了道德教育,结果「吏治烝烝,不至于奸」,官员的道德素质蒸蒸日上,没有人作奸犯科,黎民百姓被治理得很好,生活也非常的安定。

这些论述说明「人心正则国治,人心邪则国乱」。所以我们看到现在腐败现象很严重,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确实是一方面的原因,但是人的贪欲膨胀、人心坏了,这才是更根本的原因。

《群书治要.盐铁论》上说,「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,礼周教明,不从者,然后等之以刑,刑罚中,民不怨矣」。古代的君王,首先要完善其礼义,昭明其教化;礼义完备,教化昭明,还有不服从的人,再按照其违法犯罪的程度处以不同的刑罚,刑罚得当,老百姓就没有怨言了。「今废其德教,而责之礼义,是虐民也」,如果没有道德教化,人民因为无知而犯法,则是残害百姓,是「不教而杀谓之虐」(《论语》)。正如《汉书》中指出,「以礼义治之者,积礼义;以刑罚治之者,积刑罚。刑罚积而民怨背,礼义积而民和亲」。在治理国家中,多用刑罚,人民就会怨恨背叛;多用礼义教化,人们就会和睦亲爱。《盐铁论》中还对刑罚与道德教化的关系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,刑法对于治理国家就像马鞭对于驾车一样,好的御手不能没有马鞭就去赶车,而是拿着马鞭却不轻易使用。圣人藉助刑法来实现教化,教化成功了,刑罚便可以搁置不用,这就是《尚书》上所说的「刑期于无刑」。为什么要设立刑法?就是要起到警戒、威慑的作用,期望人们不要触犯法律。所以孔老夫子也说:「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」。孔老夫子也判案,但是他和别人不同的地方是什么?「必也使无讼乎」,就是要让人们化解争讼、纠纷。为什么人们能不起争讼?就是因为兴起了道德教育。

古人把地方官称为父母官,所谓的「民之父母」,本应该是爱民如子。《盐铁论》中说:「故为民父母,似养疾子,长恩厚而已」。做为百姓的父母官,对待犯了罪的百姓,就应该像父母对待自己有病的孩子一样,不过是增施恩惠、宽厚罢了。爱民不仅要使人民丰衣足食,更重要是教化民众、更新民风,让每个人身心和谐、家庭和谐,拥有幸福美满的人生。所以治理国家必须秉持「建国君民,教学为先」的理念。而道德教化的关键,是「上所施,下所效」,国家领导人能够率先垂范,身体力行孝悌忠信、礼义廉耻,就会带动整个社会兴起良好的道德风气。因此国家领导人必须对教育有深刻的认知,知道「教」不仅仅是言教,更需要身教。

除了领导人做表率外,推行道德教化还必须重新树立起尊师重道的观念,也就是国家领导人能够把那些有德行、有智慧的贤德之士礼请出来,甚至推为一国之师。当最高领导人能够推举、礼敬这些真正有道德学问的人时,全国上下也就能生起恭敬之心,愿意听从他们的教诲,这样,崇尚道德的风气才能够在全国普遍兴起。广东省潮州市和博罗县通过光盘教学兴办道德讲堂弘扬传统文化,在短时间内就使得学员转恶为善、改邪归正,收效显著,使得我们深信,符合规律的道德教育是行之有效的。

《群书治要》是古人治国理政经验的精华,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。如果领导干部都能够学习《群书治要》,思想观念高度统一,相信社会和谐并不遥远。

现在我们欣喜的看到,国家领导人在提倡依法治国的同时,特别强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提倡中华传统美德教育。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明确提出,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,并将其做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。这些政策的制定,汲取了我国几千年的治国经验,足可见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国古代政治智慧的深刻把握。我们深信,正如尊敬的师父上人经常强调的:中国人只要重新回头找老祖宗,重新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,以自己五千年的理政经验治国、平天下,定能尽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,并以她崇尚道德的文化为全人类带来希望与和平!

学生乃初学晚辈,障重凡夫,报告之中错谬之处在所难免,恳请尊敬的师父上人、诸位法师大德不吝赐教,不胜感恩!不肖学生刘余莉顶礼敬呈。

老法师:今天我们很欢喜,三篇报告都好,我想在这次清明祭祖给与会的大众来共同分享,我相信大家读了之后都会感谢,这是一堂非常好的功课。国家现在在提倡,但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半信半疑,我们以坚定的信心来拥护、来真干,带给大家真正的信心。尤其是她提到潮州这边的道德讲堂,做了三年,非常成功,证明人性本善,证明人是很好教的。真的,上行下效,地方官员如果都能落实、带头,人民哪有不爱戴的道理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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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24年4月23日10:28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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